衛生福利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新冠肺炎)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及「疫情期間延長遠洋漁船及國際航線船舶出海船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次調劑之總用藥量至多為一百八十日」等2項措施,實施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請加強宣導所屬(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公文如附件。
各位親愛的院所: ***113年度主訓診所遴選作業程序及遴選基準沿用112年度條文,請務必要重新下載條文及附件!*** 相關附件下載網址:請點此 遴選於113年3月13日至4月13日(以郵戳為憑)開放申請,須由申請院所於前述期間內,填寫「中醫負責醫師主要訓練診所遴選基準評量表」及「中醫負責醫師主要訓練診所遴選申請書」各一式一份,另請附一份電子檔(相關資料請以Microsoft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