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14年4月7日 公告本署「基層醫療院所資訊服務系統雲端轉型補助計畫」(附件)第二梯次徵件,並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
主 旨:檢送「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三十四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141260180號令修正發布,請察照。 說 明:依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180C號函辦理。
各位親愛的院所: ***114年度主訓診所遴選作業程序及遴選基準沿用112年度條文,請務必要下載最新條文及附件!*** 請於申請期限內,填寫並檢附申請書及所列之資格證明文件與評量表(填妥院所名稱及受訪院所自評欄位)各1式1份,由專人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醫策會(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1號5樓)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前述表件電子檔(PDF或Word)請同步寄至醫策會電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