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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 Notice

中醫總額一般部門及專款項目研究計畫暨特定政策研究計畫申請補助審查辦法

附件: 20201018研究計畫申請補助審查辦法

一、依據:20201018日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第11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修訂通過。

二、主旨:為推動本會中醫藥臨床學術研究,傳承中醫文化,提升中醫實證暨臨床水準,公開徵求大專院所教師指導研究生進行中醫總額一般部門及專款項目相關研究計畫,暨本會徵求或委託之特定政策研究計畫,經本會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將酌予經費補助,以資鼓勵。

三、經費來源:

由本會編列學術研究費專款提撥100萬元補助。

四、申請機構(即執行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所、中醫公學會。

五、申請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資格:

(1)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2)擔任講師職務滿四年,或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專利技術報告專書。

(3)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專任研究人員。

(4)學校附屬醫院中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或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四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六、專題研究計畫:中醫總額一般部門及專款項目相關研究計畫暨本會委託  

    或徵求之特定政策研究計畫。

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若有指導研究所的學生,優先補助。

七、研究經費補助:計畫主持人得依計畫實際需要申請,每一項計畫補助10-15萬元。

八、申請期限:109930日至1091130日,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應依本會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

九、計畫申請方式:比照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研究計畫申請與規格(研究計畫申請書含綜合資料、計畫摘要、計畫目的、材料與方法、預期結果、參考資料、計畫人力)

十、審查:本會中醫藥學術委員會,得聘請專家學者參加審查,且其中至少需有一位具中醫師資格,根據委員會審查結果擇優補助。

十一、研究計畫結案日期:110630日前繳交研究成果。

十二、其他:

(1)研究計畫經錄取且接受本會經費補助者,其研究相關成果版權即為本會所有,未來成果發表須知會本會同意,違者補助經費應全數退還。

(2)研究成果未通過審查者,補助經費應全數退還。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全體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