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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 Notice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中醫部分項目(詳如附件)並自105年4月1日起施行。 依衛:衛生福利部105年3月28日衛部保字第1051260180C號函辦理。 主要內容: (1)藥費修訂為30元 (2)診察費計算公式之原註2:「針灸、傷科及脫臼整復同療程第二次以後之就醫亦併入每日門診量內計算。」文字刪除。 (3)診察費第一階段修訂為30人次 (4)餘為文字修訂。